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池州市城市公交的通告
创建时间:2025-12-30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,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,体现对残疾人格外关心、格外关注,切实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,自2026年1月1日起,在主城区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免费对象
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(不限户籍)。
二、免费范围
主城区公交常规线路(1路、2路、6路、7路、8路、9路、10路、11路、15路、17路、18路、19路、20路、21路、29路、32路、33路、126路、夜5路、夜22路、夜28路),不含37路、38路、39路、40路等城际公交线路、35路牯牛降等旅游专线、城乡公交所有线路、网约公交、定制专线及其他非常规公交。
三、乘车方式
上车出示本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免费乘车。
四、温馨提示
(一)残疾人需持残疾人证乘车,证件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伪造、涂改、转借。残疾人证遗失或损坏时,应及时补办或更换。
(二)乘车时请主动出示残疾人证并配合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,确保政策公平执行。
(三)重度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,应有亲属或专人陪护,避免发生乘车意外伤害。陪护人员不在免费乘车范围内。
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,请广大市民及残疾人朋友相互告知,共同营造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。
城市公交客服电话:0566-2021238
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
池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30日